泡政大書城的好幾次
都直接略過這本書
看封面、看書名,完全提不起我的興趣

妙的是我與書的緣份
仙女借了我一大袋的書裡有它
我心裡想:也許司機會想看? 他搖頭
就這樣放著,
在我看完巴斯特的耳朵後
我只在偷書賊與偷畫賊之間猶豫
最後選擇先看前者,因為曾看過書評,後者比較優!~
我喜歡倒吃甘蔗的感覺
某一個被蚊子咬到癢醒的失眠夜
三點半一個要早不早要晚不晚的要命的時間
我不知為何的從書架拿下這本書
翻開後就著了迷
才看上幾頁就喜歡上它 – 啊對,偷書賊被我放到一邊去了…
根據封頁封底的描述,這是一本具有奇幻色彩的書
書裡有一頁很妙:
當人們離鄉背井、移居他處,那些擁有魔力的精靈又去哪裡呢?對於這個問題,我總是興致勃勃。愛爾蘭裔美國人還記得妖精、挪威裔美國人記得戴著紅尖帽的小矮人尼瑟、希臘裔美國人記得吸血鬼,但這些記憶只與發生在舊大陸的事件有關。我曾問,為什麼在美國見不到這些精靈?回答我的人只是困惑地笑了笑,說鎮長:「他們不敢渡海啊,太遠了嘛」──這話點出了耶穌基督與祂的十二門徒其實從未踏足美國。
我喜歡。
博客來.美國眾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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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太學識越來越淵博了~~
to karen
只是個奇幻小說啦…三八。